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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水伤顾客 超市被判全责赔偿4万

2014年09月01日 17:01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因超市空调冷凝水滴落地面,侯女士购物时滑倒受伤,遂于近日状告超市,索赔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4万余元,海淀法院最后判决超市承担全部责任。

  庭审时,超市称卖场内已设有“小心地滑”的提示牌,对滴水也已采取放置警示牌等相应防护措施,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超市认为,侯女士滑倒受伤,部分原因是她未谨慎注意,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超市的空调冷凝水发生滴漏,虽采取设置警示牌及接盛措施,但并未有效阻止滴漏的持续,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承担责任;要求侯女士自担一定责任,这是超市推脱其法定责任。对于该抗辩理由,法院未予采信,最终判决超市对侯女士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记者林靖)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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