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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2014年09月03日 16:56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天,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召开的内设室主任任职集体谈话会上获悉,省纪委省监察厅完成内设机构调整,撤销调研法规室等5个室,新成立研究室等5个室。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在本轮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中,省纪委、省监察厅坚决落实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按照内设机构数、领导职数和行政编制数不变的原则,撤销了调研法规室、监察综合室、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纠风室等5个室,新成立研究室、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等5个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两个部。调整以后,内设机构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预防腐败室(省预防腐败局办公室)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对内设机构的职责全部进行梳理和认真研究报省委常委会和省编委批准和同意。本次调整还广泛听取了委厅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参考了一些外省市区纪委的做法,并沿用了过去委厅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成例。

  黄建国强调,委厅机关内设机构各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新机构到位后的新任务,以本次改革调整为契机,开创工作的新局面,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防止脱节,防止出现真空、盲点。要认真学好《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订好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到实处,做好对号入座,加大改革力度,展示新的姿态。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内设机构职能职责,按照新的职责要求,扎实推进工作,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要实实在在把基础工作做好,用务实的品格狠刹形式主义,用为民的宗旨狠刹官僚主义,用奋斗的精神狠刹享乐主义,用廉洁的做法狠刹奢靡之风。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通讯员 龙源 记者 乔伊蕾)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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