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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团伙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猖獗 调查取证处罚难度大

2014年09月04日 10:3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黑手”伸向胎儿,万余案件暴露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新动向

  国家卫计委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国共破获“两非”案件1.1万多件。

  9月3日,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食药总局发布《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介绍、组织实施“两非”行为的,最高可处罚3万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两非”新动向,征求意见稿还有哪些针对性的举措?为有效遏制伸向胎儿的“黑手”,监管措施和相关法律还应如何调整应对?

  “地下团伙”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猖獗

  今年7月底,国家卫计委召开全国会议,要求坚决打压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的蔓延势头。然而,话音刚落,8月初,深圳罗湖海关就截获96份试图携带出境的疑似孕妇血液样本。

  同在8月,厦门、温州破获多起验血鉴定胎儿性别案,犯罪嫌疑人采血后将血样转送境外做性别鉴定,每鉴定一人收费3000元至6000元不等。

  除采血送检外,近年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新手段层出不穷。

  民营医院非法鉴定、非法人流“一条龙”。安徽省凤阳县一民营医院以查治妇科病为名,为怀孕育龄妇女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仅两个月就有人流、引产180例。经核查,2011年3月至2014年5月,该院一直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每例人流、引产手术费用在3000元至2万元。

  利用便携式B超机流动“作案”。厦门警方破获一个驾车流动“作案”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犯罪团伙。这一犯罪团伙,利用便携式B超机,在车上为孕妇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每个孕妇收费600元。已初步查证40余人次参与非法鉴定活动,其中有8名孕妇因鉴定结果是女孩而到医院或自行流产。

  此前,声称可以验尿识性别的“验胎灵”也曾一度在网上大行其道,尽管“验胎灵中文网”已关闭,但它仍不时出没在网络上。

  山东、安徽等省卫计委的有关人员均表示,随着科技发展,“两非”行为越来越隐蔽,且形成团伙组成产业链全程服务,发现线索、调查取证、处理处罚的难度加大。

  “两非”伤及无辜生命 推高出生人口性别比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不仅剥夺胎儿、尤其是女胎的生命权,对孕妇也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

  “孕妇非法鉴定胎儿一般是要男婴,不少鉴定出女孩的孕妇选择流产或者引产。而在非医学需要的情况下,正规医疗机构一般不会为她们做手术。”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一位专家说,“孕妇不得不选择地下诊所,而地下诊所医疗设备差,一些工作人员甚至没有行医资格,一旦孕妇在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很可能发生一尸两命的惨剧。”

  同时,还有个别孕妇因“地下鉴定”结果不准而流产。厦门翔安区人口计生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位孕妇做B超鉴定,结果显示胎儿是女的,结果人流出来以后发现是男胎,“她悔恨又气愤,就向我们举报了。”

  “两非”还是导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高位运行的重要原因。2013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6,而国际上通常认为的正常水平为103-107。

  厦门市翔安区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林天生说:“男性比例高,女性比例少,易导致社会犯罪率升高、买卖婚姻、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

  山东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认为,对下一代的性别选择是“过了界的干预”,必将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口统计资料推算,目前我国19岁以下年龄段出生性别比严重失衡。到2020年处于婚龄的男性人数将比女性多出2400万。

  提高违法成本 向流动性隐蔽性作案“开刀”

  当前的“两非”活动呈现明显的“流动性”,“打一枪换一地”,有的甚至是跨省跨境作案。针对这一作案新特点,国家卫计委要求,加大区域协作力度,形成全国“一盘棋”治理格局。

  针对“两非”的隐蔽性,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举报违规行为。山东省已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对举报查实的举报人给予2000元到5万元不等的举报奖励。对于重点人群,则落实包保责任制,做到孕情早发现、早服务、早管理。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嫌疑人常通过网络发布信息。记者在某大型购物网站搜索“便携B超”几个字,出来百余种可选择产品,价格从5000多元到5万元。这些产品虽然标识用于牛羊猫等动物怀孕检查,但同时又暗示用于“高档动物”,可查腹部、心脏、小器官等。

  对此,征求意见稿中专门规定,食药监管部门应对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实行电子监管码管理;医疗器械销售企业应当核查、登记购买者的使用资格证明,不得将这些专用设备销售给个人和不具有使用资格的单位。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与非法行医常常纠缠在一起。山东、湖南等地计生、法律界人士认为,应降低入刑标准,对于实施非法引产手术的非法行医者保持高压态势,一旦证据确凿,必须依法取缔黑诊所,严肃追究非法行医者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情节严重的,以非法行医罪论处。安徽省卫计委副主任高俊文认为,这一规定只限定没有执业资格的人,但实际上一些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或医疗机构从事“两非”就无法惩处。建议取消犯罪主体的资格限制,并明确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进行定罪量刑。

  湖南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副处长彭中华等人还建议,在打击的同时,还应加大利益导向的力度,落实好有利于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孩户的各项社会经济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引导群众逐步消除性别偏好,根本转变婚育观念,使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记者王海鹰、沈汝发、周畅、帅才)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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