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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举报暴恐犯罪最高奖50万元

2014年09月04日 10:4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公民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布。《办法》规定:市公安局将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5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5万~50万元。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果发现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有多种形式可以进行举报,可以拨打110或辖区公安机关的报警电话举报;也可以通过东莞市公安局“平安东莞”公共微博平台举报;或者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还可通过“东莞警察网”违法犯罪举报信箱举报;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直接举报。

  据东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举报人可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为保证举报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身份信息安全,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个人信息等情况。

  举报人举报的线索应当真实可靠,若有借举报之名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将按照线索评定等级发放5000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金(其中,一级线索奖励5万~50万元,二级线索奖励2万~5万元,三级线索奖励5000元~2万元),若公民提供的线索对防范和侦破暴恐案件贡献特别重大,超过一级线索的,奖励金额将不设上限。

  暴恐犯罪线索包含八大类

  (一)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针对境内组织、策划、实施或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二)境内外暴力恐怖组织及其成员在境内的落脚点、关系人及其物品、资金、行踪类的线索。

  (三)组织宣扬极端思想及制作、储存、传播、散布暴力恐怖活动音视频、宣传品的线索。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小型航空器或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线索。

  (五)偷越国(边)境或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六)个人扬言或着手准备采取暴力恐怖活动的线索。

  (七)通缉在逃的涉恐人员线索。

  (八)其他涉嫌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举报线索分三级

  对公民举报且被采用的举报线索的等级评定,是根据其作用、效果、案件性质等进行的,具体如下:

  一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线索。

  二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重大作用的线索。

  三级线索:为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件发挥较大作用的线索。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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