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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晒小偷照片 律师称擅自公布他人照片涉侵权

2014年09月04日 10:5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如果抓到小偷,你会怎么办?近日,有网友发微博称,保安在市场抓住了一名小偷,随后报警,并将小偷送进了派出所处理。本来这是件正能量的事,但由于该网友把小偷的照片也放到网络,引发网友的质疑。

  律师表示,抓到小偷后私自在网上发布照片,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很容易产生纠纷。

  网友晒小偷照片引争议

  1日中午11时25分许,网友“@虎门农批公司”发微博称,1日上午,虎门第二市场保安抓获一名女小偷,该小偷偷窃鸡档经营户的钱袋,经营户发现后立马追赶,市场保安看见后,马上追赶,最后市场保安将小偷抓获,把钱袋交还经营户并报警,由民警将小偷带回派出所处理。

  记者看到该微博除了发布当天抓小偷的情况,还附带了一张照片。据介绍,该照片为保安抓获的小偷,该中年女子身穿格子衬衣,双手紧握,低着头站在门口。尽管该微博受到很多网友点赞,该照片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引发了网友的质疑。

  “小偷也是人,怎么可以这样直接把照片放出来呢。”网友“@烈日炎炎的天”说,遇到小偷只要扭送到公安机关就可以了,直接发不打马赛克的照片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阳光反扒:会对照片作处理

  昨日,记者以“小偷”为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发现由传统媒体或者公安机关公开的小偷照片一般都会选择小偷背面,或者在小偷脸上打上马赛克。但在微博以及论坛上,直接把小偷照片晒出来的现象非常普遍,有的甚至还把惩罚小偷的照片都晒出来。

  东莞民间反扒组织“阳光反扒”一直有记录行动过程的习惯,并曾在本地论坛“阳光社区”的“正义反扒”版块持续发帖,记录突击行动,并经常配以被擒扒手的照片。“在论坛发帖子一方面是记录我们的行动,汇报我们的成果,另一方面是想提醒网友,哪里小偷比较多,应该如何防范。”“阳光反扒”指导员“繁花”告诉记者,最初发帖时没考虑到扒手照片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有时照片不加处理就发布出来了。“后来群里的律师说这样不太好,后来再发,一般都会对照片作模糊化处理,给扒手的面部打上马赛克。”

  “不过以前的手机拍照效果比较差,即便是没处理,也未必能看出来拍的是谁。”“繁花”表示,现在反扒队的行动已经很少发布在论坛上了,目前主要以内部记录、内部交流的居多。

  律师:私自发布照片涉嫌侵权

  广东金政律师事务所陈现律师表示,抓到小偷后私自在网上发布照片,涉嫌侵犯当事人的名誉权,如果对方对此起诉,很容易产生纠纷。

  “小偷是否违法需要经过法律途径由法院判定,一般人没有权利擅自发布当事人的照片。”陈现表示。

  “公民随意在网上发布‘变相通缉’信息是一种欠妥当的做法,有可能造成一些环节的误差,从而对他人的社会评价、声誉造成负面影响,难逃侵犯名誉权嫌疑。” 陈现表示,“当然,如果对照片进行处理,比如打上马赛克,这样就好多了。”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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