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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轻信高额利润身陷传销组织 被朋友一语唤醒

2014年09月05日 14:0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冠县农民胡仁义被“朋友”以销售防撞块有巨额收益为名,骗入传销组织。洗脑后,朋友“借钱”给他作为启动资金骗取其信任。就在第一次拉老乡入伙即将成功时,他幡然悔悟毅然阻止老乡“入伙”并到公安机关报案,帮助警方成功破获这起跨省传销案。 近日,冠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依法将传销违法分子判刑。

  胡仁义是冠县一普通农民,农闲时经常外出打工补贴家用,2012年,他在苏州打工时认识的朋友郑夏磊告诉他有一个不需本钱就能挣钱的好生意,要是想做,可随时到长沙去找他。

  2013年春节过后,苦于找不到工作的胡仁义突然想到了郑夏磊,通过朋友要来电话联系上对方。郑夏磊说,他现在加工防撞块,之前在厂子干过,当过车间主任。他有技术便找了个加工场子,每生产一块的本钱仅几分钱,市场上能卖一元。“你给我卖,给你的价钱是两毛钱一块,你转手后卖多少自己决定,中间利润归你所有。”

  听完对方介绍,胡仁义对这个不需本钱就能获取高额利润的工作甚是心动,起身来到长沙见郑夏磊。可对方绝口不提销售防撞块之事,而是带他到处游玩,并不停拜访朋友,给他介绍有关连锁经营、资本运作的好处,并称这是国家大力推广的,很挣钱。随后,胡仁义就开始听他们讲课,并买了一本讲述资本运作、连锁经营成功案例的书——《北部湾集结号》。

  被不需本钱的生意骗入虎口

  郑夏磊在对胡仁义进行一段时间“洗脑” 后,为让其“归化”,就讲了交69800元资金认购的事,且表示钱交上后,第二个月就会返利19000元。然后发展下线,发展到29人时就可出局,到时能挣上千万。    

  面对种种诱惑,胡仁义有点心动,但他手中只有一万八千多元。郑夏磊得知后大方的借给其5000元,并义气的说:“先交3800元现金排个队。”

  见朋友如此“仁义”,胡仁义疑虑打消,先交了点钱排上队。但两三个月后,胡仁义仍未筹到钱,郑夏磊直接表示,缺多少钱他补上。2013年6月8日,胡仁义将自己的17000元和郑夏磊所借的14000元,存入指定银行卡。而在胡仁义走出营业厅时,郑夏磊进入银行进行转账。“他走出银行后说69800元资本运作钱转齐了,下个月我就有19000元返利。”胡仁义说,郑夏磊并没急着让他还钱,而让他用这些钱当生活费。到此,胡仁义彻底信服了郑夏磊,并积极按他要求发展下线。

  借钱帮助“投资”获取信任

  拉来老乡要入伙却幡然醒悟

  决心大干一场的胡仁义回家后到处和亲戚朋友说,他在外边做送奶生意非常挣钱,并表示有车转让。在他的鼓吹下,从小玩到大的发小吴军产生了承接他转让车辆的想法,且跟他到长沙去考察。

  吴军到长沙后,胡仁义像郑夏磊一样,并未谈转让和考察的事,而是不停带其游玩,接着到处串门看视频给其洗脑。刚开始时,吴军对投资还有些抵触,并表示不会干违法的事。但胡仁义加大洗脑力度,每天带着吴军去听课,让别人给其讲,这生意是国家支持的,是合法的。

  经一段时间“洗脑”,吴军最终认可了胡仁义的生意,并让胡仁义和他回家筹钱。回家后,吴军到处借钱,并将车卖掉,最终筹集到七万元。回家后的胡仁义故伎重演,到处鼓吹自己生意多么赚钱。此时,胡仁义碰到一个被传销骗的家破人亡的朋友,朋友说:“你那个生意和我之前的传销怎么那么像,不会是传销吧。”

  胡仁义在家闭门两三天,在吴军带着钱叫他一块回长沙投资时,突然明白这是个骗局,制止了吴军的行为,并到公安机关报案。

  传销“老总”落网,揭开传销窝案

  接到报案后,警方通过立案侦查,在2013年7月23日10时许,将掌握的传销团伙中的“老总”余某抓获,从而揭开这一传销窝案。

  58岁的余某也是被朋友骗来,经洗脑后又将儿子及儿子的舅舅等近亲属都骗进传销组织,不到两年就发展了70多人,从一名下线人员成为“老总”级别。

  余某交代,他所在组织同其他传销组织一样,有严格管理和完整架构。采用“五级三晋制”运作模式,把发展来的下线分为五级,并按级别对下线抽成,还规定了成员晋升必备的三个阶段。

  余某交代,在该组织中,参加资本运作要先交69800元,也就是购买21份连锁经营运作资格,每份3300元的钱。第二个月返利19000元,以后每介绍一个人参加,给6001元,他介绍的这个人再介绍其他人参加的话,就能拿7000元,这些人每人再发展一个,他就拿3000元,再下一线每发展一人他能拿到一千元。发展到老总级别后,他下线每发展一人,他就能得9800元佣金,这个过程正好就是连锁经营的五级三晋制,由下到上分别是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老总。从业务员发展成老总级别后到出局,能挣到1040万。

  审讯时余某交代,他从发展到老总级别再到被捕,他最初发展的三个下线基本上都已达到老总级别,而他最终也只获利20多万。

  整个传销网络,大多由亲戚朋友组成

  余某被抓后交代了他所了解的传销网络,整个网络绝大部分都是由亲戚朋友组成,例如,从余某上线来看,余某是被朋友陈某骗来作为其儿子的下线,陈某是被其叔叔骗来,陈某叔叔又是被亲姐夫骗来。从余某的下线看,余某将儿子骗来,又将妻子的两个哥哥骗来,余某儿子又将朋友拉进传销网络……“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传销组织中绝大多数都是亲戚朋友。”冠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说。

  冠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6月至2013年7月份,被告余某参加到以自愿连锁经营业为幌子的资本运作传销组织中,交纳69800元获得发展下线资格,后积极发展下线,于2012年6月份晋升到老总级别,发展下线达45人,非法经营额达到2871000元。

  庭审时,余某先是狡辩,坚称工作不违法,他是在被公安抓获后才知是传销。当听到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判处他有期徒刑五至六年时,他辩称,他有个同伙被抓时才被判两年。“这个辩解让他之前的狡辩不攻自破。”冠县人民法院一法官说。

  冠县人民法院经庭审后认为,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被告人余某违反国家规定,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引诱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达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传销资金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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