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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数十名保外就医罪犯被收监 包括2名厅官

2014年09月07日 11:51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江苏检察机关对所有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的服刑罪犯进行清理摸底,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对保外就医的237名涉及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的“三类罪犯”重新组织体检,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人员逐人监督纠正,目前已重新收监数十人,其中包括至少2名原来的厅级干部。

  今年3月开始,最高检察院部署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察,主要针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这三类罪犯。江苏各级检察机关立即部署,严查减刑假释中以权赎身、花钱减刑等猫腻。8月初,南京市对辖区内保外就医的47名“三类罪犯”进行检察监督。根据重新体检结果,先后对14名保外就医罪犯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其中处级以上罪犯4人。

  在此期间,无锡检察机关针对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无锡监狱、丁山监狱和宜兴监狱在押“三类罪犯”保外就医的共24人。经过全面审查,确认有7名“三类罪犯”已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依法建议将他们予以收监,其中原来的厅级干部1人,原来的处级干部2人。

  几乎同时,南通市检察院也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开展专项监督检察,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建议一律收监执行。到目前,南通已将5名保外就医的罪犯收监,其中包括1名原来的正厅级干部。(记者 于英杰)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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