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任命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 共289人

2014年09月07日 12:40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上海迈出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重要一步,正式任命中国大陆地区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共289人。这次任命,对于建立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提升司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提高司法效能和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是顺利推进司法改革试点的基础性保障。

  上海的首批法官、检察官助理主要是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中择优选任。他们具备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并通过上海市公务员统一招录考试,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

  此次任命范围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的法院、检察院8家先行开展司法改革试点的单位,预计明年在全市推开。

  上海的改革方案提出,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此举确保了85%的司法人力资源直接布局办案一线。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曾对媒体表示,薪酬制度也将随之改革,特别细化了司法人员有条件延迟领取养老金的制度安排。

  姜平:我们将会建立单独的薪酬制度,应该说通过这样一种设置,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

  上海将逐步推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人员分类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姜平:我们还将公开地从社会上招录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法官、检察官队伍中来,从而丰富检察官法官队伍的来源,提高检察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法官助理应当在审判业务部门或综合管理部门相应岗位履行职责。因工作需要,法官助理也可代行书记员职责。检察官助理主要配置在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未检、民检等检察业务部门。综合部门不配备检察官助理。

  针对此次上海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有人担忧“单独职务序列”会阻断年轻优秀司法人员的上升通道,致使有潜力的司法人员流失。业内分析,与原来的职业发展路径即书记员先到助理审判员、助理检察员再到审判员、检察员相比,改革后年轻司法人员的成长路径更加畅通。

  上海市的法官、检察官助理被列入单独职务序列,依据工作年限,由低至高依次设置五级到一级五个等级,均实行按期晋升。改革后新招录的通过司法考试的司法人员见习期满后,直接任命为法官、检察官助理,助理任满五年就可以择优选任为法官、检察官,选任一般每年组织一次。

  为了“去行政化”,保障依法独立办案,上海还将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

  姜平:现有的审判体制确实存在着,由承办法官审理案件,但真正的审判文书可能是由院长、庭长来负责签署,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这样一种格局并没有形成,通过改革我们要切实让简易案件都让独任法官全程全权负责,合议庭审议案件,也由主审法官全程负责,在这过程中,主审法官的办案主体责任将进一步凸显。同时也有利于错案责任追究。

  改革方案还要求,法院、检察院的各级领导,都应当担任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亲自参加办案。与此同时,上海将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大幅减少个案指导,强化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问题、实施类案指导等方面的职能。(记者孙莹)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