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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邻居存在屋地纠纷 擅自强拆其在建房屋获刑

2014年09月10日 09:1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高州一男子因与邻居存在屋地纠纷,竟擅自组织其兄弟及妻儿等人强拆邻居在建房屋。昨日,高州法院通报称,此案日前已在该院依法进行公开审理,5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连带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10600元。

  今年1月,被害人杨某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其房屋与被告人杨某兆旧屋地之间的空地上建造房屋,至案发时已建好一层砖墙(天面水泥板尚未捣制完毕)。被告人杨某兆与被害人杨某中对上述在建房屋占用的土地权属一直存在争议。

  1月28日至29日,被告人杨某兆组织其兄弟杨某林、杨某立及妻子杨某兰、儿子杨某权手持锄头、铁锤等作案工具,对被害人杨某中在建的房屋进行毁坏。警方接到报案后,当场抓获正在损毁房屋的杨某兆等人。经审讯,杨某兆等人对损毁房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估价,被害人杨某中被毁坏的房屋价值10600元。

  据被告人杨某兆供述,由于杨某中没有审批手续擅自在其房屋旁边的空地修建平房,杨某兆认为自己拥有该土地的权属,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都没有得到明确答复。1月28日中午,杨某兆叫来兄弟杨某立、杨某林说杨某中霸占其土地建房,现在政府又不来拆除,不如自己动手拆除杨某中的在建房取回土地。杨某立、杨某林答应了。于是,杨某兆从家里拿出两把铁锤、一条铁棒分给杨某立、杨某林、杨某权等人,先从楼板拆起,拆完楼板后就拆墙,杨某兰在旁边搬砖,一直拆到29日中午被公安机关带走。(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朱祖永、刘晓君)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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