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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反腐倡廉工作要力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2014年09月10日 16:11 来源:西藏日报 参与互动(0)

  反腐倡廉工作要力促“三转”

  腐败现象的产生原因多样,但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个人一开始就有腐败的思想源头,往往是因为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的影响,逐渐滋生了腐败念头。

  从社会环境来讲,现在是市场经济时期,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难免会影响到部分干部。工作中,为了办事方便、顺利,对相关政府人员进行行贿,部分干部开始可能会立场坚定地拒绝,次数多了难免会动摇,收受好处后就欲罢不能了,如果这样的恶性循环长期下去产生的后果不言而喻。

  所以笔者认为,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尤为重要。这就要在工作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城关区纪委监察局应努力探索,积极适应新形势,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力促“三转”。

  首先,转职能,明确职责定位。进一步明确自身工作职责,把履职的重点放到协助区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上来,做到执纪监督跟到位、牵头工作不缺位、协调工作不错位、参与工作不越位。

  其次,转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围绕职能转方式,强化“再监督”,把切入点从牵头、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逐渐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重点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情况实施再监督检查。围绕效率转方式,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活动参与等制度,明确纪委委员职责,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协调,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合力。

  最后,转作风,抓好队伍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是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集中班子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纪检工作纪律,对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鹿丽娟)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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