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保安代客泊车连撞三车逃逸 车主告酒店索赔维修费

2014年09月11日 10:5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的黄先生将一辆 “雷格萨斯”小轿车驶入西丽大酒店停车场停在通道内,将车钥匙交给停车场保安后离开,结果保安在挪移车辆时,发生三车连撞事故,驾车保安随即逃逸。“雷格萨斯”车主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等共计9万多元。福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90940元,被告不服上诉。昨日,该案在深圳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警方认定撞车保安负全责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12月28日,原告黄先生的弟弟黄某华驾驶一辆“雷格萨斯”小轿车(原告为该车所有人)驶入西丽大酒店停车场内,将车停放在停车场通道内后,因车辆挡住了通道,为方便移位,黄某华将车钥匙交给停车场发卡员。此后,停车场内保安谈某某取走车钥匙,驾驶过程中该车车头竟然先后与停放在停车场内3辆小车碰撞,造成三车损坏。谈某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谈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共计98204.8元。

  一审法院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国家机关制发的公文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其认定事发经过与原告陈述的案件事实一致,因此,法院对原告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采信。

  酒店不服一审判决上诉

  黄某华因停车位紧张,将“雷格萨斯”暂时停放在停车场的通道内,为避免堵塞通道,方便车辆移位,黄某华将车钥匙交给停车场的发卡员保管,事后谈某某从保安亭的抽屉内取走车钥匙,黄某华对谈某某无证驾驶并没有过错,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谈某某无证驾驶,间接原因是被告内部管理失范,对保安员无证驾驶缺乏有效的监管。因谈某某是被告聘请的停车场保安员,挪移车辆是为了避免堵塞通道,属于执行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综上所述,依法判决被告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0940元。

  西丽大酒店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王纳)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