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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聘请婚庆主持 骗得女子前往绑架并强奸

2014年09月11日 14:41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名男子以需要婚庆主持为名,骗得一名女子前往后,随即对其进行绑架并强奸。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金牛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男子犯绑架罪、强奸罪,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11月9日,被告人刘明(化名)预谋实施抢劫,遂谎称需要婚庆主持。被害人邱某(化名)之后与其取得联系,并于当日下午18时由刘明驾车载邱某出发。不过,车行驶至简阳后,刘明露出真面目:他以暴力将邱某捆绑、电击,并威胁要将邱某活埋强迫其联系亲属,索要2万元赎金。期间,刘明强行与邱某发生两次性关系。

  收到邱某家属汇来的9200元后,刘明找来另一名男子刘军(化名),并将其车辆藏匿于刘军处。随后,刘军在明知该钱来源不正的情况下,帮刘明取走赎金。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取款后,邱某被丢弃。

  事发后11天,2013年11月20日刘明及刘军被警方抓获。经鉴定,从被害人邱某体内检出刘明的基因分型。

  据了解,刘明、刘军的二人的亲属分别代其退赔了赃款,并赔偿了被害人邱某一定的经济损失,邱某对被告人韩明、韩军的行为均表示了谅解。

  经审理,金牛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明犯绑架罪、强奸罪,不能认定为情节较轻,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刘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金牛法宣 记者 彭亮)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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