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原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蒋国星获刑12年半

2014年09月11日 16:39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10日,淮安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蒋国星受贿案一审宣判:蒋国星因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85万余元,获刑12年半。

  经审理查明,2002年1月至2013年11月,被告人蒋国星利用担任句容市市委书记、徐州市市委常委、睢宁县县委书记、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张海等8人所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0万元、美元3.6万元、欧元2000元、金鹰购物卡价值人民币9.6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4.718万元的大金空调一台,并为其谋取利益。

  法院认为,被告人蒋国星归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同种类受贿犯罪事实,并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蒋国星主动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淮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蒋国星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蒋国星已退受贿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尚未退出赃款继续追缴。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蒋国星当庭表示不上诉。

  (赵德刚 顾 敏)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