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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老赖信息将登地铁公交

2014年09月11日 23: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9月11日电 (记者 申冉)1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宣布,从9月至11月,该院将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据介绍,此次号称“史上最强的执行行动,不仅要让一批“老赖”的信息出现在城市市中心大屏幕上,更会在公交地铁等人流量巨大的公共交通设施上滚动播出,对于“老赖”们的无形压力将会前所未有的大。

  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时执行局局长李畅介绍,此次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案件范围为三种案件类型,分别是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拟清理的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涉民生执行案件和最高法院交办的涉金融执行案件、当事人为公民之间、执行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未结执行案件、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企业为系列执行案件当事人的案件。

  李畅介绍,“作为专项行动,不同于一般时期的执行行动,将会进一步强化执行强制性,更多运用搜查、拘留、罚款、强制审计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加强执行力度,通过媒体集中宣传、曝光、公布失信执行人员名单,在全社会树立大家关心执行、提升执行意识的理念,营造使失信被执行人难以立足、难以生存的整体社会环境,促进执行工作的推进。”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除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土地、车辆和工商投资进行“四查”外,还应主动调查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村民小组人员,了解被执行人下落和经济状况,通过穷尽执行办法、穷尽执行措施,积极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执行人员应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对搜查到的钱款、房产证、土地证、金银珠宝、古董、字画、网银帐号等财产依法进行冻结、扣押;

  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要责令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提供公司财务帐册交执行法院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对拒不提供财务帐册的,依法对其采取罚款和拘留措施,并依法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对股东为个人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措施。通过司法审计,严厉打击“金蝉脱壳”、财产混同等利用公司法人制度逃废债务的行为,对转移、隐匿公司资产的公司控制人,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的常规调查之外,更加强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凡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无法乘坐飞机以和高铁动车的商务座、一等座。并通过在辖区内商业中心广告显示屏、公交、地铁上滚动播放、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方式,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对于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的商务舱规定是最高院今年7月1日起与相关部门推出的相关举措,这个举措尤其对一些失信的公司老总的出行方便和个人声誉都产生影响,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感受到这个举措的压力。”李畅向记者解释。

  关于此次准备在地铁和公交载体曝光失信执行人员信息的进展情况,据李畅介绍,法院正在积极与地铁和公交相关部门沟通,希望在三个月集中执行活动期间能将此措施落实,从中选择一些典型的情节恶劣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地铁和公交载体曝光,并考虑成为一种长期的举措。

  而对于前期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已经在各自辖区大屏幕上发布了265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照片信息,据南京中院统计,其中有34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885万。其他没有采取曝光措施的失信被执行人感受到压力后,也有主动到法院履行的,这些情况不好统计。

  李畅表示:“这项举措对于营造整个社会的诚信意识、对潜在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心里压力起到了间接效果。”

  据统计:今年1-8月,该院共新收民事执行案件21126件,旧存3080件,受理案件同比上升12.02%。共执结14723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24.53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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