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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退休一年被查出贪污 侵吞公款39万获刑五年半

2014年09月12日 11:22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黄山市屯溪区民警杨某,利用担任该区保安公司副经理兼出纳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支不入账方式,侵吞公款39万多元。退休一年后,得知该公司改制审计中发现自己的财务问题后,主动投案自首。近日,屯溪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杨某因贪污罪获刑五年六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

  屯溪区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2年11月间,杨某利用负责屯溪保安分公司资金收支管理及开具现金支票的职务便利,采用收支不入账的方式,先后19次采取现金支票取现方式,将该分公司的经营收入共392760元占为己有,并销毁财务凭证等证据。非法所得,用于炒股及个人消费。

  今年初,该保安公司在改制审计中发现公司财务有账对不出来。3月13日,杨某得知公司改制审计中发现了自己财务问题后,主动到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纪检部门交代了贪污事实。3月25日,杨某被屯溪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案发后,杨某亲属代其退出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采用收支不入账方式侵吞公款39万多元,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且案发后退出全部违法所得,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安晚报)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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