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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变卖法院查封财产 款项私自处理被立案调查

2014年09月12日 11: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9月11日从禅城区法院获悉,该院于近日采取多项措施,落实佛山市政法委下发的《佛山市开展清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除对外通报4起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外,还于日前向公安机关移交5件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案件。数据显示,2011年至今,禅城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该类案件就有16案20人。

  现状 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适用率低

  据了解,禅城法院每年有数百名有执行能力却往往采取转移、隐匿财产、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产权人等方式,逃避执行的“老赖”。

  为此,禅城法院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高消费、拘留等措施狙击老赖,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最终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到位的,以涉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特别严重的情节包括:隐匿、转移、故意毁坏或者转让财产;为了逃避债务隐瞒常住地址、长期躲避执行、无法联系或查找;不履行债务,但进行高消费、出入境等挥霍金钱活动;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适用率低,实施存在诸多困难,数据显示,近四年来,禅城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犯罪案件就有16案20人,其中3案5人已经被提起公诉并判处了刑罚,1件1人正准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3案4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归案后主动履行了债务而未移送追究刑事责任,9起处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或侦查阶段。

  突破 政法委牵头启动专项清理行动

  为突破部门间衔接和沟通工作机制不畅通的难题,近日,佛山市政法委加大执行清理力度,下发《佛山市开展清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7月至2015年4月集中立案、逮捕、审判一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

  在这次专项行动,尤其强化相关部门对该类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而禅城法院除了借力司法公开,以通报4起典型案例的方式警示和教育执行“老赖”外,还全面排查执行案件,对情节严重的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建打击高压态势。

  针对该类案追责难,相关法律界人士也给出建议,认为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应完善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情况下,允许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深追执行老赖的刑责,以此强化执行监督的力度,提高裁判文书的执行强制力和威慑力。

  案例

  变卖法院查封财产被刑拘

  据了解,2012年7月29日至2012年10月7日期间,佛山市禅城区合成荣针织厂多次向禅城区森金源纺织有限公司购买纺织产品,累计欠款73万余元,招志锦作为该针织厂的唯一投资人,依法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013年7月22日,禅城法院根据生效判决,查封涉案布匹800余条,价值约80万元,并责令招志锦保管。然而,在保管期间,招志锦擅自将其中的600余条布匹变卖,变卖所得款项也被其私自处理,最终导致不仅森金源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无法履行,也使得另外3起执行案件,总标的额115万多元无法执行到位。

  今年6月6日,禅城法院以涉嫌构成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为由,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招志锦已被刑事拘留,正准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唐梦 通讯员/邱小华)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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