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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存款时ATM故障非法取现9万元 只认侵占不认盗窃

2014年09月12日 14:0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因柜员机(ATM机)故障从银行非法获利,在惠州打工的湖北籍男子于德水几乎成了8年前广州“许霆案”的翻版。11日下午,于德水涉嫌盗窃罪案件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而这也是该院首次利用官方微博(@惠阳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

  存款时ATM机出故障反复操作获利9万余元

  今年26岁的于德水,是湖北籍人士,2013年3月,他来到惠州打零工,月薪2000多元,而一次在银行ATM机存取款的经历,却改变了他的人生。

  2013年10月30日晚8时30分许,于德水揣着2000元现金,来到惠阳区新圩镇的一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通过柜员机存款,先后几次存入300元,均遇到现金退回的情况,经多次在柜员机查询,发现账户余额相应增加,其后,于德水尝试从该网点旁边的农业银行跨行取现2000元,获得了成功。

  于德水开始通过反复操作,使得自己账面金额达到9万多元,随后,他又分多次将9.4万余元取出,随即赶回了襄阳老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惠州市惠阳支行工作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后,于2013年11月3日联系被告人于德水无果后报警,直至2013年12月12日,于德水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警方透露,于德水在被抓时,他拿出了还没用掉的7万余元,其亲戚们也凑钱将花掉的2万多元补上了,2013年12月15日,于德水把非法获得的9.4万余元悉数还给了银行。

  2014年3月,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于德水提起了公诉,不过,其后的8月,惠阳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以盗窃罪起诉于德水。

  并未当庭宣判

  11日下午,于德水涉嫌盗窃罪案件在惠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记者从庭审现场获悉,起诉书显示,于德水用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在惠阳区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柜员机存款,因柜员机故障,存款入账成功后却将现金退回,于德水趁机多次存款,非法“获利”94150元人民币。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于德水与其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的控诉事实无异议,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构成侵占,不认为构成盗窃罪,同时,因此前于德水没有犯罪记录,现场请求法院轻判。

  对此,于德水辩护律师称,被告人秘密窃取的行为是侵占,银行ATM机出现故障,诱使被告人犯罪,被告人主观上不存在盗窃。

  当日,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

  几乎是“许霆案”翻版

  庭审结束后,记者通过调查也了解到,因ATM机故障从银行非法获利,于德水几乎成了8年前广州“许霆案”的翻版。不过,当时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许霆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后经广东高院发回重审,2008年3月,广州中院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5年,2010年7月,因狱中表现良好,许霆被假释出狱。

  有了“前车之鉴”,于德水的家属和辩护律师均认为,于德水确实犯了罪,但不构成盗窃,而银行的柜员机本身出了故障,给于德水反复操作套钱创造了机会,所以银行也负有一定责任。(记者/张昕 通讯员/吴晓红)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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