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市纪委通报四单位中秋假期公车私用
2014年09月12日 14:09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中秋节期间,万宁市纪委检查发现,该市海洋与渔业局的公务车辆(琼C88639)、万宁市建筑设计院的公务车辆(琼C8J836)、万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公务车辆(琼C82642)、万宁市省级土地储备项目指挥部的公务车辆(琼C8F013)未按指定地点入库停放,视为公车私用。万宁市纪委决定对以上4个单位的公车私用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万宁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建筑设计院、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省级土地储备项目指挥部的用车人进行诫勉谈话。
通讯员 翁诗明 符传伟
记者 黄婷
【编辑:高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