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因言语不和砍伤弟媳 被判入狱五年
2014年09月18日 11:22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0)
只因言语不和,嫂子竟然对弟媳抽刀相向,将弟媳砍成重伤。
日前,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罗某是土家族人,生于贵州,几年前跟丈夫一起来到高淳打工,刘某是她的弟媳,平日里,两人关系相处的并不好。
2013年9月2日14时许,在高淳区淳溪镇茅山路甫头居民安置小区工地宿舍内,罗某与刘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罗某恼羞成怒,持宿舍内菜刀,朝刘某头面部砍砸多下,又对其手臂狠狠砍了几刀,直到刘某失去意识倒下,丧失理智的罗某又对其砍了好几刀。《金陵晚报》曾对此案有过详细报道。
日前,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不能正确对待妯娌之间矛盾,竟持菜刀砍砸他人身体要害部位,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因其有自首行为,故从轻处理,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记者 李怡然 通讯员 高研)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