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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挪用近千万公款炒股被公诉

2014年09月18日 11:32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单位改制竟成了他的敛财之机,4年时间,他涉嫌先后挪用公款947万元、挪用公司资金120万元,并用于炒股。昨日,记者从庐阳检察院获悉,安徽某技术研究所出纳会计朱某将以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被提起公诉。

  朱某今年50岁,合肥人,2004年8月起担任安徽某技术研究所出纳会计。据悉,2002年,作为省属科研机构,安徽某技术研究所被列入改制范围,由事业单位改制成企业,并要求于同年10月31日前完成改制。但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为止,该研究所改制工作尚未完成,单位财务管理也出现了漏洞,而这也成为朱某的敛财之机。

  经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朱某利用保管该研究所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经常办理单位转账业务的职务便利,采用在支票上偷盖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和出纳印章的方法,先后9次挪用该研究所在某银行账户内的公款共计947万用于炒股,其中,挪用金额最多的一次为600万元。

  为防止被单位发现,朱某伪造了该银行对账单,并通过街边小广告找人刻了一个假的某银行业务公章,每月制作一份虚假的银行对账单交给单位。

  在担任该研究所出纳会计的同时,朱某还兼任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出纳会计。其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相同手段,先后挪用该公司资金120万用于炒股。

  记者了解到,该案最初由公安机关以涉嫌挪用资金罪立案侦查,在移送庐阳区检察院审查批捕时,该院侦监科发现,涉案单位之一的安徽某技术研究所性质为国有事业单位,朱某同时涉嫌挪用公款罪,侦监科在作出批捕决定的同时,将线索移送该院反贪局。反贪局随即立案侦查,并查明朱某挪用公款947万元和挪用公司资金120万元的犯罪事实。 (东云 於晓娟 本报记者 王峰)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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