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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不配合国安局公务造成不良影响被罚

2014年09月18日 13:16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安“人民警察证”。

   尽管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并进行法律教育和说服,但这家餐厅的现场负责人陈某,依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

  昨日,厦门市国家安全局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陈某已被依法处罚。

  【现场】

  出示证件反复沟通

  负责人拒不配合

  事发7月22日。

  当天,市国家安全局多名工作人员因紧急工作需要,前往思北一家餐厅执行公务。与餐厅的现场负责人陈某接触后,国安局工作人员依照流程出示工作证件,希望对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但陈某表示,不能确认工作人员的身份,不配合。工作人员解释称,因工作的保密需要,身穿便服执行公务,同时也对陈某进行了法律教育和说服。

  但情况依然如故,陈某反复表示,公司有相关管理规定,不能违反。在请示领导后,领导让陈某打110核实。“通过110沟通,现场确认了几名工作人员的身份。”国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然而,即便如此,陈某仍要求与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派出所,确认身份。

  因为陈某的拒绝,公务执行不断推后,而餐厅里越来越多不明真相的人聚集过来,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当天的紧急公务,因此被彻底耽误。

  工作人员担心事态继续扩大,先行离开这家餐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陈某仍自认为事情处理得很妥当。

  【处理】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工作

  训诫并责令悔过

  事件发生后,市国家安全局高度重视,迅速对此开展调查。

  经查,陈某在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时,拒不提供配合和工作便利。依照法律规定,构成了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违法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市国家安全局依法对陈某作出训诫和责令悔过的处罚。

  【提醒】

  国安执行公务

  先出示“警察证”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掏出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国安“人民警察证”外观与公安机关的警官证一致;证件翻开后,一面在镶着金色国徽标志下,标识“国安”二字,一面则是带有工作人员证件照和证件号的工作卡。负责人介绍,“国安”二字,就是与公安证件区别最大的地方。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根据执法流程,在有需要对方配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都会首先出示证件。如市民对厦门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人员的身份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92-5193004查询、沟通与核实。 (文/图 记者 邵凌丰 吴耀东)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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