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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镇巴县两协警“讨价还价”开罚单被解聘

2014年09月18日 13:38 来源:西部网 参与互动(0)

  司机在车上坐着,却被交警拍了“违停”照片,更离奇的是,交警竟拿着照片讨价还价,称交200元就免开罚单不扣分。8月底,有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反映了自己在汉中镇巴县遇到的奇怪事。

  针对网友反映的情况,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9月16日回复称,“两名涉事人员为交警城区中队交通协管员,两人在执勤过程中存在违规执法和敲诈勒索之嫌,目前已解除聘用关系。”

  网友投诉:镇巴交警不开罚单也能罚钱

  “镇巴交警不开罚单也能罚钱,还能拿违停照片讨价还价。”8月27日,网友“小凌”在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发帖反映镇巴执勤交警乱罚款的情况。

  “事情发生在8月15号下午3点20分左右,在镇巴县城兴隆街的商贸城门口。”小凌告诉记者,因同车的朋友需要买件东西,他在路边临时停了一会车,“当时商贸城门前停了好几辆车,停车也不影响其他车辆的行驶。”

  小凌说,自己一直在车上等朋友,连接电话也没有下车。“接电话的时候有个交警过来给拍了照,告诉我说这里不能停车,然后就把我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扣了,说要扣3分罚款300元。”

  “我当时跟交警道歉了,要求交警不要进行扣分,自己马上把车开走。” 但令小凌没想到的是,两名交警把他带到另一条路上,开始“讨价还价”了。

  “一名交警让我交200元,不给我开单子,还能把照相机里的照片删除了。”为了不惹麻烦,小凌当场交了200元钱,交警立马把驾驶证和行驶证交还给了小凌。

  但几天过去后,小凌越想越不对劲,如果没有违停罚单,那自己交的200元钱还能算是罚款吗?司机当时没有离开车厢,交警有什么权力进行罚款?镇巴交警“讨价还价”的行为,又是否符合执法程序?

  镇巴交警大队:涉事人员为协警 已解聘

  接到网友举报后,西部网记者向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反映了情况。交警大队于9月16日回复称,两名涉事人员为交警城区中队交通协管员,目前已解除聘用关系。

  镇巴交警大队称,为了快速核查网友反映的情况,从8月28日至9月4日,该大队核查组收集了城区中队全体人员的照片让举报人小凌辨认,最终确定两名涉事人员为执勤协警梁某和吴某。

  据核查小组调查核实,8月15日下午,协警人员梁某和吴某在没有正式民警带领、未配戴执法记录仪的情况下开警车上道巡逻执勤。在巡逻过程中,未经劝阻、警告即对驾驶员尚未离车的违章停车车辆进行拍照,随意扣留驾驶员的驾驶证、行驶证且不出具任何证件和法律手续,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规定。

  “另外,吴某在独自一人与当事人交涉时,未经请示、汇报,随意删除违停车辆照片,存在敲诈勒索的嫌疑。”镇巴交警大队核查组认为,两名协警的行为给公安机关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给群众造成了不便,为严肃交通协管员工作纪律,根据《陕西省交通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警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经镇巴交警大队大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解除对梁某、吴某的聘用关系。

  镇巴县交警大队承诺,将认真总结教训,加强纪律作风整顿,严肃执勤执法纪律,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记者 沈晓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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