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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艘外轮“海上高速”逆行 被罚1.19万人民币

2014年09月18日 15:2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8日从烟台海事局获悉,3艘外轮在航经渤海海峡长山水道时,违章穿越中间分隔带逆向行驶,被海事部门累计处以1.19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经查实,朝鲜籍“SO BAEK SU”轮、柬埔寨籍“WIZARD”轮、朝鲜籍“YUSONG 7”轮此前在由朝鲜开往山东龙口途中(分别于8月11日、17日、30日),未经许可在长山水道擅自提前转向,逆行穿越中间的分隔带,违反了《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相关规定,被海事部门立案调查。

  烟台海事局介绍,“海上高速”逆行极易诱发船舶碰撞事故。根据交通运输部2009年1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长山水道船舶定线制、报告制规定,长山水道交通管制区域由东、西通航分道和2个警戒区组成,水道中间设有1条宽0.2海里、长23.5海里的分隔带;所有航经长山水道的船舶必须靠分隔带右侧通航分道单向行驶,未经许可不得穿越水道中间的分隔带,通俗而言就是在海上建设了一条“高速公路”。通过对船舶交通流进行有效分隔,减少船舶交叉会遇局面,避免船舶碰撞等险情事故。

  据了解,为全面强化辖区船舶动态监控,不断规范船舶往来秩序,烟台海事局以“心随舟行”船舶交通管理品牌创建为抓手,先后在主要港口通航密集区、重要水道建有8处雷达站和1个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平均每年安全监控船舶约13万艘次,向船舶提供安全信息服务7万余艘次,保持了辖区船舶往来畅通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记者 李虎 通讯员 郝光亮)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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