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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动呈现新特点:网络犯罪猖獗 亟待国际合作

2014年09月19日 09: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拥有自己法制传统的国家,在反恐国际合作上经历了几个不同时期:反恐专门机构及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国际反恐协作框架日渐形成;对反恐法制理论深入研究,制定相关反恐法律草案和发展反恐国际、区域合作,构建反恐法制体系,发展反恐国际合作等。在反恐法律的立法上,中国也有自身特殊的起点和发展轨迹。

  9月21日是国际和平日。

  198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9月联大开幕的日子定为国际和平日,旨在“加强各国人民内部及相互之间和平的理想”。200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决定把每年的9月21日定为国际和平日。自此,每年联合国都要提出当年度国际和平日的主题,举行隆重的纪念仪式,并号召世界各国举办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

  按照联合国的相关决议,今年国际和平日的主题是“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和平与发展是世界两大永恒主题。两者之间,和平是前提,是基础,更是关键。自国际和平日设立以来,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都会举行仪式,提请所有人关注、庆祝和纪念这一日子。然而在全世界范围内,战争、恐怖袭击、地区冲突等多种形式的暴力敌对活动依然存在,甚至可以说是频发,人类真正实现和平的理想任重而道远。

  正如《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所说的: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都构成对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从而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为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目的而为。

  国际恐怖活动呈现新特点

  据法国《费加罗报》9月17日援引法新社报道,一名加拿大籍恐怖小组头目因试图向军事机构发起炸弹袭击,被判24年监禁。

  据报道,该恐怖组织头目名为希瓦·阿里扎德,现年34岁。加拿大司法部门在一份声明中表示,阿里扎德被指控为恐怖组织制造或持有危害生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爆炸装置。

  报道称,2010年,警方共逮捕了包括阿里扎德在内的3名嫌疑人。警方认为阿里扎德是一个恐怖小组的组织者。该恐怖小组以加拿大军方等部门为袭击目标。

  就在此前的一个星期,9月10日中新社曾报道称,巴基斯坦海军于9月6日挫败了恐怖分子对卡拉奇海军基地的袭击,打死3人,逮捕7人,一名海军军官在袭击中丧生。巴基斯坦塔利班组织曾于9日宣称负责。但9月11日当天,基地组织南亚分支也声明宣称负责,并宣称目的是劫夺巴基斯坦海军护卫舰,并以舰载导弹攻击美军航母。

  “目前国际恐怖组织仍然十分猖獗。我们认为,当前国际恐怖犯罪对全球各个国家的恐怖分子吸引越来越大,当前的恐怖主义不受任何国际公约规则和惯例所约束,对国际社会有一种为所欲为之势,制造恐怖犯罪会采取无所不用其极的方法。”在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中心主任李伟看来,目前恐怖犯罪活动对国际社会的威胁越来越大,并呈增多态势。

  虽然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人只是极少数,但是由于恐怖活动所具有的特性,它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刑事暴力犯罪。

  李伟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暴力恐怖事件发生的方式、方法、手段在不断变化,恐怖组织的形态、构成也在发生变化。

  “为了追求恐怖主义所谓的整体性,恐怖分子会胁迫一些地区民众,并蓄意使这些民众处于被血腥屠杀的状态,这与以往采取恐怖爆炸的形式有所不同。恐怖分子正面与政府对抗的态势也日益明显,这令国际社会十分担忧。”李伟说,和以往所采取的连环或暂时的恐怖袭击方式不同,现在恐怖分子开始采取有规模的武力袭击,并以公开方式恐吓民众、挑衅国际社会。这是与以往的国际恐怖活动不同的一些新特点。

  网络成为恐怖活动新手段

  近日,第68届联合国大会进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评审并通过决议,首次在全球反恐战略框架内写入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的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决议要求各国关注恐怖分子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煽动、招募、资助或策划恐怖活动,各国、国际组织及私营部门等应合作应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梅建明告诉记者,近年来,恐怖主义还借助网络创造了遍布全球的网络社会空间。国际恐怖组织正在全球范围进行有组织的“互联网运动”,网络已成为恐怖势力的重要工具。

  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副主任谢君泽将网络恐怖犯罪在法律上分为两类:第一类可称为非纯正的网络犯罪,即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以实施传统形式犯罪为目的。比如说,利用网络招募人员、传播恐怖音视频、传授暴恐技术、筹集活动资金、策划恐怖活动等。另一类可称为纯正的网络犯罪,它不仅以计算机、网络为工具,还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对象。比如说,通过网络攻击水电、通信、交通、金融、医疗、卫生等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使公共设施陷入瘫痪。再如,利用计算机、网络窃取、截获国家秘密数据。

  “从发展形势上看,后者将会越来越多。”谢君泽分析说。

  梅建明认为,网络的使用使得恐怖犯罪的环境发生了改变,网络环境给予恐怖分子一个新的空间。在这个新的网络空间中,恐怖分子可以通过制作音像制品、视频等内容进行网络宣传和鼓动,对民众和未成年人起到“洗脑”的作用;恐怖分子之间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密切联络,比如利用网络招募人员、策划恐怖宣传,利用网络环境的便捷性进行秘密沟通。

  李伟说:“网络容易成为被恐怖主义利用的工具,也有可能会成为恐怖主义攻击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和管理上进行更加严格的认定。”

  在梅建明看来,目前治理网络恐怖犯罪仍存在难点。“当前技术的发展速度十分快,法律往往落后于新技术的使用,因此执法机关往往掌握不住充分的证据对此类犯罪进行法律制裁。”梅建明说,在恐怖犯罪中,犯罪分子经常会使用和利用高端的网络科技技术进行恐怖宣传活动,加之语言方面的限制,比如说暗语的使用,加大了反恐难度。

  “此外,各国之间的相关法律不同,国际反恐合作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进行规范,使得法律实施过程中证据不全。”梅建明建议,针对网络恐怖犯罪,要通过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抵制网络恐怖犯罪活动。

  梅建明表示,遏制此类恐怖犯罪,网络安全法可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围堵网络恐怖犯罪活动,但是国际恐怖组织仍然会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漏洞摆脱法律的惩罚。所以,要加强技术的升级,以更先进的技术进行反恐侦查和犯罪打击。

  中国积极参与反恐国际合作

  “21世纪以来,全球国际恐怖主义攻击商业目标与平民目标的情况愈演愈烈,恐怖分子滥杀无辜的特点暴露无遗。”梅建明说。

  李伟认为,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是复杂的,并不是单一的因素所引发的,也不是偶然现象,与国际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有着复杂的关系。

  “由于恐怖袭击和威胁的跨国性质,国际反恐合作必然会越来越密切,而要让这种合作收到良好的效果,需要建立和加深相互信任,在应对恐怖主义时必须同心协力。”李伟说。

  2006年9月8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有关在全球范围内打击恐怖主义的《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以协调和加强联合国各个成员国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努力。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由一份决议和一个行动计划组成。这是联合国192个成员国第一次就打击恐怖主义的全球战略达成一致意见。它意味着联合国多年来在协调和加强各国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努力迈出了实质性、决定性的一步,为国际社会进一步的反恐合作与协调行动奠定了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中国官方则多次公开指出,将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活动,积极落实全球反恐战略,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反恐国际合作。

  梅建明认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拥有自己法制传统的国家,在反恐国际合作上经历了几个不同时期:反恐专门机构及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国际反恐协作框架日渐形成;对反恐法制理论深入研究,制定相关反恐法律草案和发展反恐国际、区域合作,构建反恐法制体系,发展反恐国际合作等。在反恐法律的立法上,中国也有自身特殊的起点和发展轨迹。

  “中国未来的反恐法律应当是一个系统的法律体系,上位法可有国家适时制定的反恐战略,与联合国的反恐战略相衔接,并作为反恐法相关精神内容的依据;其次则应有包括宪法性法律规定、单行法规、相关法律、国际公约与条约、行政部门的规章、地方法规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行动指南、执法手册等相配套的系统法律。”梅建明说,同时,还要与中国的公共管理应急机制建设相配套。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最大程度利用现有的公共安全管理资源,如公共管理中“一案三制”的相关建设制度,在中国已经有了较深入的发展,应在反恐工作中加以协作和充分利用。 记者赵丽 实习生王菁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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