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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带头求加薪遭公司逼签辞职申请书

2014年09月19日 09:3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带头求加薪”环卫工和公司纠纷再起波澜

  7月初,在佛山禅城扫了5年大街的环卫工向霞,因合同期满公司拒绝续签,面临着失业风险(详见本报7月3日AII7广东新闻版报道)。

  向霞目前已经决定与老乡合伙在深圳开麻辣烫店。离开佛山前,她最大的心愿是与老东家禅城区清洁服务公司协商好离职补偿事宜。

  不过,一纸《辞职申请书》,打乱了向霞平静离开的念想,“明明是公司拒绝同我续约,为什么却反过来让我签订《辞职申请书》?”禅城区清洁服务公司称将会调查此事,妥善处理向霞离职一事。

  向霞:拒签辞职申请书

  8月底,向霞和老乡在深圳开的麻辣烫店将很快开张,向霞希望能尽快处理离职事宜。8月25日,向霞来到禅城区清洁服务公司办公室协商。

  据她回忆,环卫公司一张姓主管接待了她,该主管承诺将会给向霞支付相当于其10个月工资的补偿金2.3万余元,向霞初步同意。随后发生的事情却令向霞很不满,“主管拿出一份《辞职申请书》让我签字,上有‘向霞辞职’四个字。”

  “明明是公司赶我走,现在又让我签《辞职申请书》,这不是欺负人嘛。”向霞称,她当即拒绝签字。

  对于此事,禅城区清洁服务公司的钟主任回应,包括她在内的公司管理层并不清楚,“我们从来没有要求员工签这种申请。”

  钟主任向记者提供了公司出具的《劳动关系终止协议书》,上面写道:双方劳动合同于6月30日终止,公司从终止日起10日内给向霞支付相当于其10个月工资的补偿金2.3万余元。“公司按照《劳动法》要求,主动与职工解约就支付这笔补偿金。”

  钟主任称,这份协议默认了是公司主动不与员工续签,她表示,如果确有“辞职申请书”一事,那就是工作人员误会办错事,公司会展开调查。

  “劳动补偿”仍有争议

  向霞称,她迟迟不愿签订离职协议还有其他原因。2011年7月至次年3月,花园街保洁工作落到她和同事两人肩上,“本该是三人的工作量,两个人硬扛了7个月。”公司曾承诺给她补偿,不过至今未兑现,“我希望离职前,公司能支付那几个月的补偿。”

  然而,禅城区清洁服务公司保洁分公司回应,当时花园街保洁工作由卫国西、同济西两个车组各负责凌晨普扫工作,后来还加强了机械保洁,不存在超时超量工作。

  “如果确有超时或超量,我们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补偿,妥善处理相关事情。”钟主任称。至于补偿的标准,环卫处林副主任表示,“周中加班工资是平时工作时的1.5倍,周末是2倍,节假日是3倍。”(记者唐金凤)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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