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银行卡疑被异地盗刷4万元 起诉银行赔偿损失
2014年09月19日 10:0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苏女士称自己人在北京,银行卡却在深圳一家超市内被刷走41999元。她起诉要求银行赔偿损失。近日,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苏女士诉称,2011年3月16日她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今年5月19日,身在北京的她收到银行短信,显示银行卡支出41999元。苏女士通过银行客服查询得知,该笔钱通过深圳一家超级市场内POS机一次性支出。苏女士当即将信用卡挂失并报警。6月14日,苏女士收到了银行客服传真的POS机刷卡单,但银行拒绝垫付损失。苏女士认为,银行没有尽到审慎的安全保障责任,起诉要求银行赔偿41999元。
法庭上,银行不同意赔偿苏女士,认为她有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的义务,苏女士无法证明交易并非其所为,或者是她委托他人消费。苏女士已经向公安局报案,应该根据法律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于苏女士所称的具体刷卡机和刷卡单位,银行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我方不排除刷卡的pos机是移动pos机的可能”。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记者 裴晓兰)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