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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中被盗5万多元 警方查明系其同居女友所为

2014年09月19日 13:4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以处对象为名,和被害人同居,摸清钱物存放处后动手偷窃。昨日,犯罪嫌疑人阿梅被闽侯警方刑拘。
  9月11日,闽侯祥谦镇50多岁的老林发现藏在家中衣柜内的现金被盗了5.48万元,赶紧报警求助。祥谦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案发地位于老林五层砖混自建房二楼的房间内,因为平常没人居住,里面的摆设很简单,就是一张床和一个衣柜。老林将8.6万元积蓄都放在衣柜抽屉内,然后把抽屉钥匙塞在衣柜的衣服堆最底层。
  老林认为是外贼所为,但警方现场勘验,发现了诸多疑点:老林自建房没有破门或溜窗的痕迹,放钱的衣柜没被撬动,抽屉的钥匙也在原处,整个现场整洁而有条理。这一切不符合入户盗窃的特征。
  随着调查深入,警方了解到,近期老林正处着一个“对象”。今年4月,老林经人介绍与一名40岁出头的福清籍女子阿梅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二人确立了关系。几个月来,阿梅经常到老林家小住几日。
  警方随即对阿梅进行询问。阿梅一见到警察就神色慌张。民警再三劝说,阿梅这才道出了事情原委。原来阿梅知道老林老实而且有钱,有意图财,于是就借着处对象的名义与他接近。
  但是每当她询问老林平常将钱放在什么地方时,老林都转移话题,或者干脆不搭理。有一次,阿梅偷瞄到老林到二楼的房间里取钱。她暗暗记住了钥匙藏放的地点。于是从7月开始,趁着老林不在家的时候,悄悄将钱取走。但她也害怕被老林发现,每次只拿走一些,不敢全拿,随后将现场还原,将钥匙重新放入衣服堆里。(记者 桂丹 通讯员 许学言 林登)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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