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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不悔改 邀同学组团入户盗窃

2014年09月19日 14:3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出狱后仍不思悔改,竟邀请同学、朋友负责放风,驾驶面包车白天入户盗窃作案。9月18日,记者获悉,临朐警方通过多处案发现场监控录像锁定嫌疑车辆,顺线侦查,终将4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2014年以来,临朐县各乡镇发生多起白天入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趁居民外出劳作翻墙入院,盗窃居民家中现金、电脑、首饰等贵重物品,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造成了较坏的社会影响。

  为尽快破案,临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九中队会同辛寨派出所民警对案件展开调查。民警通过调查走访发现,犯罪嫌疑人一般选择下午作案,趁居民家中无人时翻墙入院实施盗窃。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办案民警推断犯罪嫌疑人应为多人作案,且使用交通工具。为掌握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办案民警对发案区域内的路面监控和社会监控进行了调取、比对。

  通过仔细筛选案发时间段内经过该区域的车辆,民警发现一辆哈飞路宝汽车案发时总在现场附近出现,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信息查询和外围摸排,民警发现该车已转卖他人,现车主为刘某某。经查,刘某某2005年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0年刑满释放。刘某某平时不务正业,但收入和消费水平却严重不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即对刘某某展开秘密侦查。7月28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供述了自2013年以来,驾驶面包车单独或伙同同村同学、朋友刘某、刘某军等3人,流窜至临朐县山旺镇、柳山镇、辛寨镇、冶源镇等地,白天入户盗窃作案10余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原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初时独自驾车实施盗窃作案,为防止被人发现,他又先后将同学和朋友刘某、刘某军等3人拉下水,由他们负责放风,刘某某实施入户盗窃作案。民警迅速行动,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军等3人抓获归案。

  9月18日,记者获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军等3人被取保候审。(记者 赵磊 通讯员 贺超 刘铭)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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