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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上班没时间 弟弟冒充哥哥打离婚官司被识破

2014年09月19日 15:13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正在热播的电视剧《离婚律师》中各种奇葩离婚案件轮番上演,引发观众反思。近日,贡井法院受理了一起蹊跷的离婚案件:弟弟假冒哥哥出庭打离婚官司,被承办法官识破。法院驳回其诉讼后,由原告重新起诉,法官远赴外地寻找被告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离婚意见。

  蹊跷

  被告“失踪”原告是假的

  今年1月,原告阳永军向贡井法院起诉“要与妻子李晓菊离婚”,并称李晓菊“下落不明”,无法与她取得联系。此后,法官多次联系李母,并未获得李晓菊的任何讯息。因被告李晓菊“下落不明”,法院无法传唤,只有采用公告形式发出开庭传票,开庭当天,李晓菊还是没有出庭,法院只好缺席审理。

  7月28日,贡井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原告阳永军”持身份证参加庭审。在涉及女儿阳乐的抚养问题时,“原告阳永军”明确要求争取抚养权,并提供了一份由阳乐书写的“愿意跟随父亲生活”的书面材料。

  “考虑到双方的女儿已经年满14岁,所以,合议庭商量必须当面征求孩子的意愿,因此,将判决时间推后。”承办法官谈道,“没想到,8月底准备再次开庭宣判那天,阳乐却说带着他一起来法院的人是自己的二爸!”法官顿觉事情有蹊跷,难道这个从一开始来法院递交起诉书、领取法律文书并签字按指纹的“阳永军”并不是真正的阳永军?

  真相

  冒充哥哥提供虚假证据

  “你究竟是谁?”听到法官的质问,“原告”顿时心虚了。沉默一会儿后终于向法官坦白了自己的真实身份,“我是阳永杰,是阳永军的弟弟。因为我哥在成都打工,请不到假,才想到了用这个顶替的办法。”

  法官对阳永杰假冒当事人身份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没想到阳永杰却说:“离婚是我哥的真实想法,有啥子大不了的?又不是经济案子,离个婚就是办个手续嘛!”

  经过反复调查询问,承办法官进一步发现阳永军、阳永杰兄弟二人还存在串通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法官回忆,7月28日开庭前,曾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一个小女孩自称是阳永军和李晓菊的女儿,说如果父母离婚,她愿意跟随父亲生活。”见到真正的阳乐之后,兄弟二人的谎言被法官戳穿。“开庭时提供的书面材料,阳永杰也承认是和哥哥阳永军串通伪造的。”

  法官

  赴外地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昨日,阳永军来到法院,法院院长当面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阳永军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认错悔过态度良好,法院决定对阳永军、阳永杰分别处以1000元和500元罚款。

  据了解,这起离婚案因原告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被法院驳回诉讼,后由原告重新起诉。9月初,承办法官艰难地从李母口中获取李晓菊信息,远赴西双版纳寻找被告李晓菊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查了解,法官发现,阳永军和李晓菊分居已经十多年,双方对离婚并无异议,关键问题在于女儿阳乐的抚养权。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离婚意见。

  ■新闻延伸:

  假冒当事人属什么行为?

  法官表示,冒充当事人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司法拘留,也可处最高10万元以下罚款。

  此案对于公众有何启示?承办法官说,一些市民的法律认知太低是造成此类妨害讼诉行为的原因之一。此外,一些父母担心法院传唤会给子女带来麻烦,不愿透露其联系方式和行踪,其实,这反倒容易让子女失去正当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文中人物系化名)(记者 缪静)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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