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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无资质人员致人殒命 雇主被判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4年09月19日 16:09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一男子无照施工,并违法雇用没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安装钢板,以致一名工人从高空坠落殒命。鉴于该男子有自首情节,且向死者家属主动赔偿,日前,北辰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河北省男青年冯某系无照施工经营者,于2013年11月承包本市北辰区某扩建工程中的钢结构、彩钢板安装工程。同年11月8日13时30分,冯某在没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法雇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车某和郭某在工地内进行彩钢板安装。后冯某指挥车某进行吊车起重作业时,因车某操作失误,起重机吊起的彩钢板碰到正在房顶安装檩条的郭某,导致郭某从高空坠落,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1月13日,冯某与死者郭某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赔偿了对方相应损失。当月18日,冯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冯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故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志敏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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