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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冒用客户名义骗公司奖励获刑

2014年09月22日 09:44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在公司举办抽奖活动、销售工程器械过程中耍花样、玩手段,将合计约18万元的公司资金占为己有。近日,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何海飞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何海飞为安徽省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驻外销售经理,负责工程机械销售、货款收取以及客户关系维护。2011年3月,该公司为打开当地市场,在合肥市举行了大型促销活动,活动的重头戏就是抽大奖。由于此次活动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公司全免,何海飞遂邀请了客户朱某前来参加。

  活动中,朱某幸运地抽中特等奖——宝马车一辆。根据活动规则,抽中特等奖后必须购买一台挖掘机才能兑奖。但由于朱某此前刚买过一辆挖掘机,对于这样的兑奖条件朱某表现出了为难情绪,并提出希望将宝马车折现的要求。何海飞知道按照公司规定,宝马车可以折现20.5万元用以冲抵购机款。想到自己“操作”一下就可以从中赚取一些差价,何海飞便爽快答应了朱某的要求,并于2011年6月与朱某签订协议,约定朱某将所中奖券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自己。接下来,何海飞便开始盘算如何将大奖兑到手。

  2011年8月,客户王某决定在何海飞处购买一台挖掘机。见机会来了,何海飞便开始暗箱操作,利用自己上报销售合同的权力,将与王某签订的销售合同改为与朱某的合同,并以朱某的名义上报给公司,从而满足了公司的兑奖条件。

  为使王某尽快付款,何海飞擅自将原价26万元的挖掘机降为24万元。拿到王某的购机款后,何海飞将其中5.5万元拿去公司平账,7万元付给朱某,剩余11.5万元全部装入自己腰包。

  尝到甜头后,何海飞的胆子更大了。此后1年时间里,他又采用截留购机款的方式,陆续侵占公司货款6.28万元。2013年6月,在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将何海飞抓获归案。(通讯员张涛 黎俊)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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