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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万元玉镯的司法鉴定费2万元?

2014年09月22日 14:10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8月25日,霍先生妻子的玉镯被送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前霍先生缴了2万元鉴定费用。9月初鉴定结果出来,这只玉镯价值在1.5万元到2万元之间。司法鉴定的费用甚至高于镯子自身的价值,这让霍先生想不明白。他不知道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否允许。(9月21日《北京青年报》)

  司法鉴定产生的费用甚至超过了所鉴定物品的实际价值,搁谁谁不心疼?在报道中有业内人士承认,玉石鉴定超出了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范畴,后三类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管理,除此以外的司法鉴定收费均是鉴定单位自行定价。事实上,即便在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中,乱收费仍时有曝光。今年2月有天津市民举报,按照规定要缴7000多元鉴定费,某物证司法鉴定所却收了2万元;今年3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直指司法鉴定乱象,乱象之一便是收费不规范、乱收费,加重当事人经济负担……而“2万元玉镯的司法鉴定费2万元”又添了一个恶例。

  司法鉴定收费漫天要价,显然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随意“绑架”。正因为司法鉴定意见作为一项法定证据具有很高的证明力,正因为那一纸鉴定事关当事人切身利益——要“仰仗”它或许才能打赢官司,所以个别司法鉴定机构才有了“狮子大开口”的“硬气”。

  司法鉴定乱收费加重百姓经济负担、损害百姓合法权益、伤害司法公信力,必须遏制使之回归到带有公益性的公共服务。而回归办法有两个:一是制定涵盖更多鉴定项目的、统一的收费标准;二是引入竞争机制,提供多家鉴定机构作为选择。公众最怕既没竞争又没政府监管规范的司法鉴定收费。正如霍先生所说,鉴定收费没有统一标准,拿块石头去鉴定会不会也要被收2万元呢? (何勇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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