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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赡养老人将被开除可行

2014年09月24日 08:49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特别提道,国家工作人员有不赡养老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以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三秦都市报》)公职人员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将开除,这个可以有。当然,考核公职人员私德,要具备可操作性——考核如何做细做实,还需出台实施细则,以免沦为空文。不过,私德考核有了明确规定,对公职人员而言就多了一双群众监督的眼睛,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时刻提醒他们不但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要善待其他老人。

  谢庆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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