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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临刑喊冤检举犯罪线索 再次核准被正法

2014年09月24日 09:3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委托依法对罪犯刘文彪宣告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对其犯贩卖、制造毒品罪核准死刑的裁定,随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介绍,罪犯刘文彪,男,汉族,1974年生,惠东平山人,判决书显示,刘文彪从2010年开始参与制毒,共计4次,涉及制造毒品逾100千克。刘文彪被认为是该制毒团伙主犯,一审被惠州中院判处死刑。2012年,刘文彪不服判决并上诉到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后经报最高法院审查核准死刑。

  今年5月23日,惠州中级法院对刘文彪进行死刑执行宣判时,刘文彪突然喊冤,并当庭向法庭检举周某、王某的犯罪线索。考虑到其检举线索可能影响量刑,惠州中院依据刑法第251条规定暂停执行,并层报最高院审批。7月9日,最高院认为刘文彪提出曾揭发他人犯罪事实,可能影响量刑,遂作出停止执行死刑命令。

  7月28日,最高院再次作出刑事裁定书,认为罪犯刘文彪在被执行死刑前揭发他人犯罪事实经查不实,不构成重大立功,遂作出继续执行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记者秦仲阳 通讯员卢思莹 潘子璐)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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