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女书记挪用百万公款炒股 找下属索取20万
2014年09月24日 10:28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为了圆自己的发财梦,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原党委书记杨某,挪用100万元公款用于炒股,同时向下属“借”款2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9月22日,杨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在萧县人民法院受审。同案犯刘某某因挪用公款罪同台受审。
2006年12月份,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集资建设办公大楼及职工宿舍楼。同时,决定职工的集资款由时任办事处书记的杨某和办事处副主任刘某某共同保管,以刘某某的名义设立账户,刘某某保管存折,杨某掌管密码。此后,三八街道办事处的职工陆续向刘某某的账户打入集资款。
2007年5月,被告人杨某安排被告人刘某某将三八办事处管理的集资款100万元转入杨某建设银行的私人账户,用于个人炒股。 2010年9月至2013年2月陆续将100万元归还刘某某。
杨某在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1.3万元。其中杨某向下属社区的书记赵某“借”20万元用于炒股,事发后退还给赵某。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安徽商报 曹杰 周健)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