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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2014年09月24日 13:05 来源:青海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省纪委出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规定》,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工作原则、监督内容、责任主体、监督机构、责任追究和工作保障。这是省纪委首次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制定的规范性制度。

  《规定》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内部监督工作中应落实的责任;纪检监察干部应遵守的纪律;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监督部门的职责;加强执纪办案的制度要求。

  《规定》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原则是,实事求是、从严要求,惩治有力、抓早抓小,分级负责、依纪依法。坚持制度创新与监督跟进相结合、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与教育警示干部、职能部门专责监督与各级组织共同形成监督合力相结合、加强监督与严格追责相结合。内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它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办案纪律,遵守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方面的监督。

  《规定》要求各级纪委常委会应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经常听取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有关事项,为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提供领导保障。

  《规定》还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同级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负责对干部监督部门工作人员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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