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谋小利拆卸铁轨鱼尾板 致列车停运俩小时
为了谋取小利,一男子拆卸铁轨上的鱼尾板变卖,殊不知其行为造成了巨大安全隐患,致一列车车身晃动,停车查看两个多小时,并影响到北京列车枢纽。昨天下午,本市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处涉案男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据指控,今年6月3日11时,暂住本市的福建省男青年洪某在铁路北环线4公里294米至4公里550米间,采用活动扳手拆卸的方法,拆卸铁路钢轨鱼尾板3块(每块价值人民币122元),高强度街头螺栓、螺母23套(每套价值人民币5.4元),被盗物品共计价值490余元。后洪某将盗拆的其中一块鱼尾板变卖,获赃款45元。案发后,北京铁路局安全监察室认定,盗拆行为产生的隐患问题,如列车司机不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停车措施,会引发列车脱轨、颠覆事故,造成人员、财产巨大损失。
昨天14:30,被告人洪某被押上法庭,庭审正式开始。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洪某没有提出异议,当庭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检察机关当庭出示的证据显示,洪某将铁轨上的鱼尾板等物品卸走后,恰好有一列货车行至此处,司机感觉车身有晃动现象,立即停车下来查看,这才发现鱼尾板丢失,于是逐级上报险情。该列车为此停车2小时12分,甚至影响到了北京的列车枢纽。根据已查明的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拆盗正在使用中的铁路线路上的钢轨接头夹板,危及行车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据此,法院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
结合此案,主审法官李海龙表示,本案被告人洪某所犯罪行是铁路法院重点打击的行为,对其判处刑罚既是对国有铁路大动脉安全和秩序的维护,也是对全社会公众的警示。目前我国已经进入高铁时代,随着技术的发展,列车速度已经达到每小时300至350公里,在如此高速之下,有一点隐患、闪失,都可能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可是一些人为了贪图小利便不顾一切,以致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希望通过对这起案件的审理,警示公众,公共安全靠大家维护。记者 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