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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宗超门店经营违法案被移送监管部门

2014年09月25日 11:2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南山区城管局就辖区 “滨海商店超门店经营违法案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发出《案件移送函》。

  今年5月21日、7月16日、8月27日,南山区城管局沙河街道执法队依法3次查处了“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商店”的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案件。该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超出面积每平方米处五百元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摆卖、经营的物品和实施违法摆卖、经营行为的工具;一年之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的规定,认定此案件已经符合移送的条件,昨日正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分局发出《案件移送函》。

  此次将门店超门店经营被处罚三次的案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是我市城管部门查处超门店经营工作中首次移送案件。南山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通过与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协作,依法行政,形成合力,解决现阶段超门店经营查处工作中屡查屡犯不良现象。(记者 王慧琼 实习生 陈蔚 通讯员 宋素茹)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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