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评论:司法鉴定费也该来个科学“鉴定”

2014年09月26日 10:12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花了2万块的司法鉴定费,鉴定出玉镯的价值在1.5万到2万元之间——要不是媒体登出来,我还真不相信这滑稽可笑的事就这么真实地发生了。

  这件事的事主霍先生因为妻子遭遇交通事故撞碎了玉镯,到法院起诉要求肇事方赔偿,法院遂提出需对玉镯做司法鉴定。一件最多价值2万元的玉镯,司法鉴定费却需要2万元,专家说这是“司法鉴定公益性的弱化”。但在我看来,司法鉴定岂止是公益性的弱化,简直是已经“去公益化”,变成了赤裸裸的商业化。问题是,即便是商业化的鉴定,也没有司法鉴定这么“黑”。

  事实上,对于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有法可依的。问题是,《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中,未将珠宝、玉石等物品的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纳入其中;既然没有“政府指导价”,司法鉴定机构就可以“漫天要价”,一件价值2万元的玉镯,司法鉴定费需2万元,也就“名正言顺”了。再者,玉器鉴定涉及专业知识,一般评估机构做不了;而司法鉴定的门槛又让一部分鉴定机构无法进入,这实际上造成了这一司法鉴定领域的垄断;既然被垄断了,鉴定机构在收费上就可以“狮口大开”了。

  因此,对于司法鉴定费,也应该进行科学“鉴定”。司法鉴定收费标准不应留下空白,应将珠宝、玉石等物品的司法鉴定,纳入《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并像法医鉴定一样,细化收费标准。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