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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四项法规即日废止

2014年09月26日 10:2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5日下午在广州闭幕。会议决定,即日起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四项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广东省资产评估管理条例〉等四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万庆良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等。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786名。

  会议还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

  副省长李春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聂式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深圳、韶关、惠州、中山、肇庆、潮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也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会议。

  在完成各项法规、决定与报告表决后,会议举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讲座,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杜新山作了题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鲜明特点”的专题辅导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参加讲座。(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任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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