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每日经济新闻》败诉凸显新闻法律边界

2014年09月26日 14:0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有关舆论监督的规则问题,新闻界一直讲求“平衡报道”,所谓平衡报道,不仅指报道时应该兼顾正反两方意见,也要兼顾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

  9月19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360公司诉《每日经济新闻》名誉侵权一案一审宣判,判定《每日经济新闻》于去年所作的长篇报道《360黑匣子之谜——奇虎360“癌性基因大揭秘”》:文中语言带有强烈主观感情色彩和尖锐攻击性,已明显超出新闻媒体从事正常批判性报道时应把握的限度,构成对360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令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150万元。

  对于这一判决,舆论反应很快,很多媒体进行了即时报道,《法制日报》的深度报道,则阐明了法院的判决逻辑和此案的核心问题。正如该报道引述法官判词所言:《每日经济新闻》对360的前述报道,“明显超出了新闻媒体从事正常的批判性报道时应把握的限度,超出了善意的公平评论的范畴。因此,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犯。”

  查阅了相关报道,又仔细阅读了《每日经济新闻》涉讼的前述报道,我认为徐汇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逻辑清楚、论理恰当、核心问题阐释得很到位。在近年来有关媒体批评报道所引发的官司中,徐汇区人民法院的这一判决,堪称经典。

  实际上,本案的一审判决,点中了当前新闻媒体从事舆论监督过程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新闻监督的法律边界何在?从法院的判词中,我们或许可以觅得几丝端倪。

  首先,新闻监督必须是善意的,是不以主观立场引领报道内容的。《每日经济新闻》的前述涉讼报道,通篇读来,给人感觉很强烈的主观色彩,无论是用语的选择,还是感情词汇的表达,抑或是对事实的选用,都能让人感觉到,这篇报道的确从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否定性、贬斥性主观色彩。其次,新闻监督应该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用词语痛骂。对于360的报道,《每日经济新闻》虽然也提到了事实,但给人最强烈的感觉,还是从标题到内容的“骂句”,比如“互联网的癌细胞”、“癌性基因”、“反人类”等用语,都让读者感受到这是一篇讨伐的情绪文而不是一篇报道。第三,犹如司法诉讼一样,新闻监督的方式,应该是全面观察和评判,而不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用新闻学的术语来说,就是新闻报道尤其是舆论监督要平衡采访和平衡报道。法院认定,《每日经济新闻》的前述报道,采纳了并非权威的专业意见,同时,对有利于360的一些内容没有采用。这种有色眼镜式的报道,的确容易误导读者。

  事实上,有关舆论监督的规则问题,新闻界一直讲求“平衡报道”,所谓平衡报道,不仅指报道时应该兼顾正反两方意见,也要兼顾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最新的消息说,《每日经济新闻》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就此提出了上诉。我相信,不管庭审过程如何,前述原则,应当成为评判《每日经济新闻》相关报道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理论依据,更应该成为将来媒体从事舆论监督的时候应当恪守的原则。□陈杰人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