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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冠军拒绝调整岗位被辞 公司被判赔4.8万元

2014年10月09日 10: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销售冠军李先生被公司单方面调整到外省工作,他拒绝接受即被辞退。近日,通州法院判决公司赔偿李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4.8万元。

  李先生曾经做过多年的人事管理,入职某商贸公司后做市场营销。经过两年的奋斗,他已是公司在北京地区的销售冠军。今年年初,李先生的妻子产子,想要照顾家庭的李先生忽然接到公司通知,称上层筹划在邻省开辟新市场,决定派李先生等业务骨干去“开路”。李先生马上向公司领导表示家里离不开,希望公司体谅。没想到,公司却收走了李先生的电脑、电话等办公用品,几天后就将其辞退。李先生一气之下向通州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8万元,并获得支持。公司向法院起诉,不同意付钱。

  庭审中,公司出具事后自行制作的考勤表,称李先生有3天旷工,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故将其辞退。李先生则出示有公司管理人员签名的考勤表复写件,该考勤表显示其未无故旷工。

  法庭认为,商贸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李先生无故旷工,是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维持了仲裁结果,判决商贸公司败诉。(记者裴晓兰)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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