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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店主管为还期货亏损私卖宝马越野车获刑5年

2014年10月10日 10:2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为偿还期货亏损,佛山南海一车店销售主管将公司的豪车私卖后侵占货款。昨日,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这名主管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自中山的余某今年34岁,案发前是佛山南海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的销售主管。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4月23日,余某在利用主管销售的职务便利,私自将该公司的一台价值81万余元的宝马牌越野车以73万元卖出,并将收到的货款侵占后用于偿还期货亏损,没有上交公司。

  同月30日,该公司发现车辆被余某私下销售后报警,余某于同日退回17.5万元。后余某又委托父亲退回车款16万元。

  南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鉴于余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退还部分赃款,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卢柱平、凌蔚)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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