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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见16岁未婚妻与人发生关系 提斧砍情敌

2014年10月11日 07: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男子撞见16岁未婚妻与人发生关系提斧砍情敌

昨天,王某出庭受审。京华时报记者蒲东峰摄

  16岁未婚妻移情别恋要分手,18岁的王某持斧将情敌砍成重伤二级。昨天,通州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

  王某供述,他与16岁的女友任某经人介绍相识并同居,两人已在老家办了订婚宴。男方已经给女方近6万元彩礼钱,就等到了法定年龄领取结婚证。两人来北京打工后没多久,任某开始不回家并提出分手。按照任某的说法,她来京后在通州卖服装,今年5月和常到店里买衣服的宋某产生了感情,所以就向王某提出分手。王某提出先退彩礼钱再分手。任某同意,称有钱了就退彩礼。5月26日,王某到任某的住处,一进屋看到任某和宋某正在发生性行为。“我当时大脑一片空白。”王某说,他看到宋某拿刀要扎他,他躲开后跑回家,并给任某的父亲打电话诉苦,结果挨了骂,这让他更加愤怒。王某从家拿了把斧头返回任某住处。见到宋某,他持斧头冲上去就砍。王某砍完人后跑回老家,经家人劝说于7月22日投案。

  经鉴定,宋某胸部等处被砍伤,为重伤二级。王某家人赔偿了宋某7万元,宋某也表示原谅了王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王某表示会考虑是否上诉。(记者裴晓兰)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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