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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正副手伙同会计伪造乘车记录 骗补贴3万余元

2014年10月11日 09:3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为了骗取政府公交补贴,顺义15路公交车队的正副队长和会计,用多张“一卡通”在公交车刷卡机上刷卡,伪造乘车记录,骗领公交补贴共计3万余元。近日,车队正队长和会计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副队长在逃。

  顺义15路由张某某从客运公司承包,他雇用副队长张某、会计贺某及多名公交司机进行营运。北京市政府规定,乘坐公交车有相应补贴,学生卡按1:4、成人卡按1:1.5的比例补贴。比如,一名成人持“一卡通”乘坐顺义15路公交车刷掉4角钱,政府财政就会补贴6角钱给公交公司,公交公司再支付给公交车队。

  检方指控,该车队正副队长和会计为了骗取公交补贴,决定伪造乘车记录。2014年1月25日,车队副队长张某经队长张某某签字后,从会计贺某处支取6000元用于购买公交卡,后又多次向购买的公交卡内充值。他们在刷卡机上频繁刷卡,伪造乘车记录,三个月内骗取国家公交补贴共计3万余元。

  据贺某供述,是正副队长决定伪造乘车记录的。那些公交卡平时放在她的办公室内,她趁公交车上没人时在公交车上刷卡,有时还会将刷卡机和变站器卸下来拿到办公室刷卡。每刷一天,队长会额外付给她80元“劳务费”。副队长有空的时候也来刷,队长也会支付每天80元的“劳务费”。

  今年1月,顺义区交通局接群众匿名举报后到该车队调查,发现犯罪线索后于今年3月5日向警方报案。队长张某某和会计贺某随后被抓,副队长张某目前在逃。

  队长张某某在供述中否认给过会计刷公交卡的“劳务费”,他将责任推给了在逃的副队长,称副队长在支取6000元买公交卡前找他签过字,说明了意图,他当时还劝对方说此事违法,让对方别操作,但是副队长没听。张某某否认参与此事。

  顺义检察院认为,检方的证据确实、充分,队长张某某、会计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家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顺义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记者裴晓兰通讯员蔡秀)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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