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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基层司法网络公开成常态才是法治真常态

2014年10月12日 08:2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诸如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网等,都不过是司法公开的载体或平台,只是司法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只有当那些在网络平台上的基层司法公开也成了常态,那才是法治真常态。

  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昨日举行的“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例会制度五周年”主题活动上表示,要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推动司法信息公开取得更加坚实的成就。

  近年来司法信息公开骤然加速,其中尤以最高法院表现抢眼。最高法院新闻发布月度例会制度从2009年5月起开始实施,五年来,已召开过新闻发布会97场次,共发布司法文件48次,发布案例总计393次。如周强院长所言,法院新闻发布制度和司法公开,要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包括“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对公平正义的期待”,“通过新闻发布及时准确地传递司法信息、审判执行工作信息,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接受社会监督、人民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要真正解决好这些问题,不但需要最高法院率先垂范,为各级法院提供可参照的公开样本,更需要各级法院尤其是各基层法院积极响应,推动司法信息公开常态化。

  根据中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最高法院受理并直接审理的个案,并不多。也因此,我们在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经常看到的,主要是司法文件的发布或司法政策的宣讲,即便最高法院也发布过案例,这些案例的主要来源仍是基层法院。

  正因为基层法院承载着绝大多数案件的裁判工作,民众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主要也落在基层法院。近年来引发众声喧哗的司法舆论危机事件,基本都发生在基层法院。而基层法院的司法公开状况,却在很大程度上与该院“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最相关。这就造成了基层司法信息公开的极不平衡。如最高法院近两年来,力推裁判文书上网。多数基层法院都能积极响应,但也有的法院消极以待,精挑细选地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并不是“优秀裁判文书公开”,真正需要监督的,正是那些不优秀甚至很糟糕的裁判文书。若是裁判文书公开不能依法做到全部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目的就会落空。

  再如,在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各级法院均确定了本院的新闻发言人,但这么多的新闻发言人,有多少在新闻发布会上发过言,还值得追问。不少法院也在尝试融入移动互联网,扩大司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如今的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上,各地法院的官方账号并不少见。这都是实实在在的进步,但伴随进步也有问题随行:法院官微、官网不更新、更新迟缓或从不与粉丝互动的,并不少见。要知道,司法公开并不是“平台为王”或“渠道为王”。不管是新闻发布会,还是官方微博、微信,还是得“内容为王”。诸如新闻发布会、裁判文书网等,都不过是司法公开的载体或平台,只是司法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只有当那些在网络平台上的基层司法公开也成了常态,那才是法治真常态。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琳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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