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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章丘“上诉约谈”有效降低上诉率节省司法资源

2014年10月12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济南10月12日电 (梁犇 李欣)“本来为了这口气,俺是铁下心要把官司打到底的。”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刁镇法庭前,一起交通事故案当事人孟某12日告诉中新网记者,“可是,经法庭上诉约谈,一下谈到我心里去了,不仅解决了纠纷,双方也都不失面子,我撤回了上诉。”

  山东章丘小伙子孟某2013年一个冬日骑摩托车送未婚妻韩某回家,不幸遭遇事故,韩某受伤住院。出院后,韩某以健康权受损为由,将无证驾驶的孟某告上了法庭。孟韩两家解除婚约,孟某也以返还婚约财产为由将韩某诉至法庭,马上走入婚姻殿堂的双方一下成了陌路人。

  中新网记者在采访得知,这起事故引发两起纠纷,案件受理和进入审理以来,诉讼双方的矛盾异常尖锐,都不同意调解。尽管法庭依法对健康权纠纷一案作出了判决,但收到判决通知的孟某依然不服,当即表示要上诉。

  “孟某上诉的真正原因不是对判决不服,而是因为双方纠纷还未彻底化解,孟某要努力挽回面子。”章丘市人民法院刁镇法庭庭长李良盛组织承办法官分析案情,“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婚约财产纠纷能否得到妥善解决,该案完全可以通过‘借案约谈’,一次化解两起纠纷。”通过上诉约谈,最终返还婚约财产一案顺利调解,孟某也撤回了对健康权纠纷一案的上诉。

  山东省章丘市人民法院自2012年以来把推行“上诉约谈”制度作为“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对每一起上诉案件,都按照上提一级的原则,由院长或庭长约请当事人座谈,了解上诉的真实原因,为矛盾化解再作一次努力。据介绍,该做法实行两年多,该院已有305起案件经约谈不再上诉,占提出上诉案件的28%,案件服判息诉率96%,案件发回、改判率下降了2.5个百分点。记者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部门了解到,济南市眼下正向全市法院系统推广这一机制。

  “相当部分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选择上诉,是对法律理解不到位、法官作风不细致、法官与当事人或当事人之间沟通交流不够等原因造成的。”章丘市人民法院院长刘玉庆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法官,一定要把法释透,让上诉人把心结打开。如果简单地将矛盾推到上级法院,不仅导致司法资源重复浪费,而且矛盾得不到及时有效化解,有的甚至发展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涉诉信访案件。

  刘玉庆认为,“上诉约谈”并不是为了阻止当事人上诉,而是减少不必要的上诉。该院制定的《上诉案件约谈制度实施办法》已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开展“上诉约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关于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上诉案件是否需要开展约谈活动,法院坚持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在案件审理中多一道‘关口’,这让一线法官感到无形的压力,”章丘市普集法庭庭长袁善旭说,“约谈当事人,首先会问及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那在工作中,我们就会时刻提醒自己要廉洁自律,不踩红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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