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三暴徒持枪劫珠宝店获刑 一人被判无期
2014年10月15日 09:24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天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5.20”肇庆城区首宗入室持枪抢劫珠宝店案近日判决,三被告被认定为抢劫罪,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5月20日,黄某、欧某和叶某三人戴上白色口罩、手套和黑色鸭舌帽,蹿入康乐北路一珠宝店。黄某手持铁锤,欧某持自制黑色铁质散弹枪,叶某手持开山刀威吓店内人员,三人抢走店内一批金饰后逃离现场。
肇庆警方专案组其后锁定犯罪嫌疑人。5月21日、22日先后在广西玉林、深圳、四会等地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31小时侦破案件,追缴金饰价值人民币495426元。(记者于敢勇 通讯员陈希云、陆林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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