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外籍“老赖”拒还款称不受中国法律约束 被限离境

2014年10月15日 16: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河北省高院获悉,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委托合同案件,案件被告人戴某为澳大利亚籍华人。在法官办案过程中,戴某认为自己已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不受中国法律约束,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办案法官依法对被告采取边控措施,“洋老赖”戴某48小时内就归还了相关款项。

  经邻居介绍,原告王某结识了被告戴某(澳大利亚籍华人),被告称能为原告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但需要留学保证金6万澳元,折合人民币40万元。为此,原告借款40万元,兑换成澳元后,以学费名义汇款给被告。然而,戴某却迟迟未能给王某儿子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且不退还这笔费用。于是,王某将戴某起诉至法院。

  8月14日上午法院立案后,原告王某向主办法官反映被告戴某的护照在派出所扣押,扣押当天到期就要返还给被告,一旦被告取得护照,极有可能随时离境,其损失就无法挽回了,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采取限制离境措施。主办法官获知这一情况后,随即前往河北省高院和石家庄市中院请示并按限制离境程序办理各项手续。然而,被告人戴某却认为自己加入澳大利亚国籍,不受中国法律约束,态度嚣张,极不配合法院工作。

  8月15日上午,得知戴某前往派出所领取其护照,办案法官也前往派出所向被告送达起诉手续,但被拒绝签收。法官耐心解释了相关法律后果,并告知戴某已被采取措施,限制离境。此时,戴某虽仍不签收送达手续,但态度有所缓和,同意前往银行还款给原告。当天下午,在法官和随行法警见证下,原被告达成还款协议,被告在银行转账给原告,原告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