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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假冒检察官骗财骗色获刑 受害者不止一人

2014年10月17日 09:36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无业男子杨某福穿着检察院制服、带上塑料仿真手枪,让刚刚认识的女友梁某欢一见倾心、深信不疑。从2013年开始,杨某福自称可帮人代办驾照,指使梁某欢在微信朋友圈中大发广告,共有14人被骗7万余元。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当“客户”频频催促驾照办理进度时,杨某福却玩起了失踪,梁某欢只好选择报警。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从天而降的帅气男友

  2012年11月,梁某欢通过网络交友方式认识一名自称杨某福的男子,在市检察院反贪局担任处长。

  “他穿着检察院的工作服到我家,并出示配备的黑色手枪给我看”,梁某欢信以为真并与杨某福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交往期间,这位“检察官”以借款、炒股等理由拿走梁某欢7000元,但她当时并不以为意。

  2013年4月,杨某福称认识交警大队的“曾科长”,可以代办小车驾驶证,让梁某欢寻找客源代办驾驶证,从中赚取差价。对杨某福的说辞,梁某欢丝毫没有怀疑。她便在微信朋友圈中大发广告,称自己朋友是“领导”,可帮忙代办驾驶证。很快就有14名“客户”主动与梁某欢联系,几个月下来,梁某欢共收取代办费70900元。

  被害人安某海是其中一个受害者。据安某海证实,2013年4月,他得知梁某欢的朋友认识交警支队的领导,可代办驾驶证,便主动联系梁某欢,将6100元现金和个人身份信息交给她。

  受害者不止一人

  几个月过去了,安某海托梁某欢代办驾照始终没有下文,而此时梁某欢再也联系不上“检察官”杨某福。面对众多受害者的催促,梁某欢只好选择报警。

  2013年12月26日晚,公安人员在中山市横栏镇四沙新茂路一出租楼204房将被告人杨某福抓获归案,并当场缴获黑色塑料假手枪1把、假身份证1张、假驾驶证1张。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福(冒用名“杨继福”),男,1977年出生于湖南省,汉族,高中文化,农民。2012年11月,被告人杨某福冒名“杨继福”,谎称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害人梁某欢,并与梁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4月至10月间,被告人杨某福谎称认识交警部门的人,可以代办驾驶证,通过被害人梁某欢收取办证费用共骗得人民币23000元。破案后,赃款未能缴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福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以诈骗罪判处杨某福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以罚金一万元。

  (南方日报记者 郑平 通讯员 李世寅 李肖霞)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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